大众文学 > 耽美小说 > 花荫之下 >
        他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麽。明明是自己先走的。

        头十年最难熬,每晚都在心里把那个名字刻一遍,刻得心头鲜血淋漓,然後告诉自己:明天就忘了。

        结果明天醒来,第一件事还是想起那人替他拈去发顶花瓣时指尖的温度。第二个十年,伤口结了痂,他学会了不再每天刻那个名字,改成一三五刻,二四六不刻。

        礼拜天休息,休息的那天他会去庙里烧香,站在香火缭绕的殿前,看着那些虔诚跪拜的人们,心想:他们在求什麽呢?求姻缘,求平安,求阖家团圆。他也想求,但他连自己该求什麽都不知道。求重逢?他没那个脸。求忘记?他又舍不得。

        第三个十年,他发现自己已经好一阵子没有想起那个人了。不是刻意不想,而是日子实在太忙了——那时候他刚从茶行换到一家新开的洋行当帐房,每天经手的帐目堆积如山,晚上回到住处倒头就睡,连做梦的力气都没有。

        五十年来他刻意不去打听山外山的消息,那座山本就不在凡人的地图上,只要他不去找,就永远不会有消息。

        原来忘记一个人,不需要撕心裂肺,不需要痛不yu生。只需要活着,一天一天地活着,活在柴米油盐里,活在帐本数字里,活在每一个平凡得近乎无聊的日子里。

        然後有一天你忽然发现,那个曾经占据你整颗心脏的人,已经退到记忆的边缘,变成一道不再具有杀伤力的影子。

        他甚至说不清楚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他花了五十年的时间,终於把那个人从心头上挪开了一点点,腾出了一小块空地,让自己可以喘口气。

        可那块空地什麽也没长,就只是空着。他不敢种任何东西上去,怕那块地太肥沃,种什麽都会长成紫藤花的形状。

        日子再难熬,也只会一天天这样过下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