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侯爵和侯爵夫人得到了父辈的默许、得到了英法两边亲属的祝福,却没有得到死神的认可。
塞希利娅的母亲卡洛琳夫人在生育第二个孩子时不幸难产去世。
三个月后,奥普林侯爵也随之而去。
只留下四岁的塞希利娅,继承了夫妻二人的所有财产。
鉴于英法两国在法律上对贵族的不同定义,塞希利娅七岁时就在外祖父和舅舅的建议下,以10万英镑的价格,将自己有主张权的夏维勒侯爵以及附带的一系列爵位转让给了远在法兰西的叔叔们。
波旁王室复辟后,作为夏维勒侯爵之女,塞希利娅天然就享有法国贵族在法律上的种种特权。
她不需要自己持有一个法国头衔。
而在英国则不一样。
虽然在英国,头衔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往往被世俗社会视为贵族。但法律意义上对贵族的定义仅限于头衔持有者本人。
出于种种考量,塞希利娅和她的监护人——她的外祖父和舅舅,都一致认可,她应当去争取获封一个英国的爵位。
这是在她父母去世后就被决定好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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