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
“你们是不是以为你们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回复道。
“当然!我们凭什么承担法律责任,人又不是我们弄死的,要怪就怪我妈,是她自己晚上没看好孩子,让他被捂死了!”
“我们还是第二天早上才知道的,那时候人死都死了,我们就算知道了有什么用!我们这顶多算知情不报,没有及时把真相公之于众,这也算犯法吗?”
一旁的警察同志一听,直接被气笑了。
这两人怎么法律意识这么淡薄。
不过想想,他们都能为了所谓的“儿子”,不顾医生的劝阻执意将这孩子生下来,好像他们这么理直气壮也很符合人设了。
“留着这些话去局里说吧,进去之后,自然会有人告诉你答案!”
说完,几个警察同志便将一家三口带走了。
带走那老太太的时候,是以“故意杀人罪”,她的儿子和儿媳妇,则是以“过失致人死罪”被带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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