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潜规则之所以叫潜规则,就是因为,它上不得台面!
商叶初自重生而始,便时时刻刻记挂着《天君》。不但时时在脑海中回忆电影的情节,还为此将艾晓东所有的作品,都读了数遍。
在得知《天君》已经步入选角阶段后,商叶初毅然决然,赌上全副身家,购买了所有自己能记起的、被绍光济“借用”了灵感的短篇!
你的灵感很好用,现在,它是我的了。
这一招不可谓不毒辣。
华国著作权保护法律对版权、侵权、抄袭一类案件,在认定上一向谨慎、模糊。因此作者维权甚难。可要是一口气撞了十五本书,还牵扯到独家代理版权等白纸黑字的合同,那就另当别论了。绍光济就算浑身是嘴,也摘不干净!
商叶初购买的,是这些作品的华国区独家电影版权代理。版权合同就像菜谱,吃一道点一道,合同上没写的,通通不作数。管你什么潜规则,在白纸黑字的合同面前,都只能无语凝噎,卷铺盖滚蛋。绍光济不可能在法官面前说“按照我们圈内默认的规矩,虽然这几本书没卖给我,但我用用也不妨事……”
也就是说,只要商叶初想,随时可以把绍光济或者艾晓东告上法庭!
要么,绍光济侵权;要么,艾晓东违约。
艾晓东虽然和绍光济关系不错,但也没好到为了他顶包,赔个几百万的份上。再者说,他本来就在和新空出版社打官司,再添上这个官司,真就成了状纸篓子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