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维妮娅点头道:“放心,我明白你的意思。”

        洛萨又道:“妮娅,你知道法律的本质是什么吗?我不知道你们学校是怎么教你的,但我上学时学的是,法律的本质,是一个国家或是集体中,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拉维妮娅微怔,轻笑道:“这种说法很贴切。”

        洛萨又道:“如果一套法律体系,连统治阶级都反对,就算强行颁布,也不会有任何成效。”

        “就比如城邦法典?”

        “当然不是。”

        洛萨摇头道:“城邦法典中也有导人向善的法条,也规定了狼族侵犯普通人的权益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只是绝大多数狼族违背法条的代价,都微乎其微罢了。”

        “实际上,狼族——超脱个人,以绝大多数狼族的意志来看,实际上还是更倾向于跟人类和平相处的,在田野里耕作,在工厂里劳动——这些粗活儿总要有人干,人越多创造的财富就越多。”

        “就像罗马法里也有规定使奴隶达成若干条件,成为自由民的法条,元老院的元老们还有罗马人往往也不会反对,反而乐见其成。”

        洛萨语气顿了顿:“我可能描述的也不太准确,毕竟论起专业性而言,你应该比我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