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却背着几万块的包,随手刷卡,像在宣告她已经不是那个“节省的晓青”了。
刷卡时,她手指颤抖,看着POS机跳出的数字,心里一阵刺痛:以前她为了省钱,连一杯咖啡都要犹豫;现在却随手买下几万块的东西,只因为它“配得上她现在的脚趾甲”。
但与此同时,一种奇异的快感从指尖蔓延到全身——原来花钱可以这么爽,原来不用算计、随手刷卡的感觉这么自由、这么奢侈。
她第一次真正感受到“用身体换来的钱,花起来原来这么爽”。
她低声对李思思说:“思思姐……这包……好贵……”
李思思笑着拍她肩膀:“晓青妹妹,贵才好。贵的东西才配得上你现在的样子。主人喜欢看我们背名牌的样子。”
现在因为脚趾甲太长,普通包头鞋根本穿不进。
李思思带她试了多款露趾/凉鞋/拖鞋/靴子:第一双JimmyChoo黑色细跟凉鞋,鞋面镂空,脚趾甲完全裸露,钻花在灯光下闪耀。
她试穿时脚掌悬空,脚趾用力勾住鞋面,摇摆幅度极大,落地嗒嗒声清脆。
晓青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脚趾甲和鞋子颜色呼应,内心一阵发紧:以前她穿平底鞋觉得舒服,现在却要穿这种又高又细的鞋,只为了让脚看起来更骚……但当她走两步,钻花晃动带来的快感让她心跳加速。
第二双ChristianLouboutin红色底高跟凉拖,鞋面极简,脚趾甲的钻花在红底映衬下更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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