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甩开膀子吃,颜琛的吃相算不上雅致,却也不粗鲁。
只见他骨节分明的双手握住棒骨的两头,玫瑰色的嘴唇一张一合,皓白的牙齿轻松准确地撕咬下合适的肉块,闭着嘴大嚼,腮帮子鼓囊,像头撕扯猎物的雄狮,饕餮又霸道,唇瓣上涂了一层亮晶晶的油光。
房间里开着暖气片,热烘烘像是晚春,吃了一会儿两人都热得不行。
杜莫忘脱下了外套,颜琛干脆解开了衬衫领口,精巧的锁骨明显地矗立,精壮的小麦色胸膛袒露在暖气里,光泽晶莹的皮肤上覆了层薄汗。
此时的他比起高档餐厅用餐时更具有人间的烟火气息,宛如供奉在博物馆的古典雕塑重获了生命,从阳春白雪的展摊步入了柴米油盐中。
墙面斑驳,大大小小的油污覆盖在破败的粉墙上,厨房里油烟“滋啦啦”炸响,暗黄色的灯光摇曳,灰白色的烟气钻过门帘飘散在餐厅上空,眼前的景物都蒙上了层呛鼻的模糊烟雾。
杜莫忘看向他,颜琛刚吃完一根棒骨,脸颊熏得桃红,额头上泌出细汗,浓烈的剑眉紧紧蹙着,一边眉尾又挑起,认真地用筷子刮筒子骨里的骨髓。
爱吃肉的男人身上总有种血腥味的野蛮气息,喜欢带骨肉的更甚。
颜琛是眉眼深邃的混血儿,眉骨高挺眼窝深陷,直刀样笔挺的鼻梁,要比东方人更有蛮气。
他偏头撕肉时,浓密的眼睫半遮宝石蓝的眼眸,也很难完全掩盖住从眼瞳射出的鹰隼般的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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